12月26日,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命名文件,公布了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全省共评选出1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126个示范单位,我校被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直以来,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民族团结作为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重要抓手,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找准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和价值结合点,在育人工作中突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努力加强各民族师生交流交融,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打造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自今年4月份以来,我校深入挖掘总结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绩,在沧州市民宗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11月—12月初,按照省民委评审组实地验收相关标准,锚定具体点位,组织佐证材料,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展,充分展示亮点成绩,获得了评审组专家以及市民宗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今后,我校将以获得此项荣誉为契机和动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河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工作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在加强学习引领、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服务民族地区、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进一步践行和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全校各族师生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和心灵共鸣,持续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推动我校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