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财务处、科技处联合组织召开“科研经费报销警示提醒会”。财务处、科技处工作人员,八系主任,2022年度和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承担财政性经费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举行。科技处处长蓝清主持会议,财务处处长宋春初发表警示提醒讲话。
宋春初处长在讲话中总结了财务处在经费报销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提醒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预付费用后未录用或另行录用情况如果出现,应如何进行财务操作;经济业务经不起推敲、疑似套取财政资金的,因予以避免。同时要求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在以前年度科研经费报销业务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经费情况,及时自查自纠。
蓝清处长最后总结发言,提醒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
通过今天的会议,起到良好的警醒作用,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在合理的规章范畴内保护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利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学校良好财务环境是全校教职员工共同的责任。